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工信部裝[2016]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汽車行業協會,各汽車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完善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體系,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保護消費者利益,保障道路**安全,促進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行企業誠信自律承諾制度
汽車生產企業應充分認識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動做出公開承諾并切實履行,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保證出廠銷售的車輛符合**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
自2016年4月1日起,新建企業和申請變更企業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應在企業基本信息中設立專門章節,描述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并附《汽車生產企業 誠信自律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式樣見附件)。2016年7月1日前,已公告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承諾書》。《承諾書》應向社會公布,接 受社會公眾監督。
二、加強生產一致性管理
各汽車生產企業應認真落實《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編制、執行并適時調整《企業生產一致性保證計劃》,保證生產和銷售的汽車 產品持續符合強制性標準法規要求,保證其產品有關技術參數、配置和性能指標與《公告》參數和《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參數一致。應認真組織《企業生產一致性信 息年報》的編制工作,如實、全面、準確地記錄生產一致性管理所進行的工作和重要變更,對于發生的生產不一致情況應**說明其原因、處理和追溯結果,以及采 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2016年3月31日前,各汽車生產企業應開展產品一致性專項自查,并編制自查報告。對于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并舉一反三, 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加強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管理
各汽車生產企業應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管理,嚴格按照合格證管理相關規定規范機動車出廠合格證樣式備案、制作、配發、重發以及合格證電子信息上傳、修 改、撤銷等工作,確保合格證及其電子信息與實際車輛**對應且保持一致。對于配發機動車出廠合格證48小時內未及時傳送合格證信息的,應提供情況說明,經 合格證信息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方可補傳相應信息。各汽車生產企業應根據合格證管理相關規定及本企業具體情況,編制本企業合格證管理辦法,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向合格證信息管理機構備案。
四、發揮地方**和行業協會監管作用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完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的信息溝通和監管協調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建設。應加強對已公告車輛生產企業的監督檢 查,對轄區內車輛生產企業現場準入審核進行監督,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期**對汽車生產企業《企業生產一致性信息年報》編制情 況、產品一致性專項自查情況、自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汽車行業協會應督促會員單位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制度,制訂并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和自律公約,組織開展行業內自查自糾和互相監督,加快推動汽車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健全汽車生產企業失信和違法違規懲戒機制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建立汽車生產企業信用數據庫和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庫。對于生產一致性不符合要求、不按規定傳送合格證信息、**開具合格證、倒賣合格證等違法違規失信企業,將列入黑名單,依法進行處罰,并向社會公示。